今天, 女兒安親班有一個活動, 6點30分我必需要到安親班,
也就是我必需要6點下班,
公司上下班非常彈性, 總之我只需要9點進辦公室, 我6點就可以下班了

可是, 他媽的, 我睡過頭了,
總之,無論如何, 我今天7點才可以到安親班.

然後我一直在檢討, 我今天早上幫女兒綁完頭 太累了回去睡回籠覺,
不小心睡晚了一點, 然後想著, 要去女兒學校所以穿著不能太拉禢
想著有那件衣服可以穿,
昨晚, 花了點時間看了點書, 然後看一集影片, 所以我晚睡了,

總之, 我覺得是我自己的時間管理沒有做好,
然後我想著, 平常工作沒有做完, 常常晚去接女兒也是我的時間管理沒有做好,
總是把事情拖到最後一刻,
一切都是我的時間管理, 我出了很大的問題需要改善....

突然之間我覺得,
平常工作沒有做完, 公司有事情我必需要留下來把工作做完, 這個叫做責任感,
因為外面好多文章都是這樣教我, 教我要好好把工作做完,
運用時間管理, 若公司有不可抗免的狀況. 我要利用自己的時間來處理.
取得公司長管的信任, 才有機會升遷,
我被教育著, 員工要努力替公司努力,

但現在的狀況是,
我需要提早30分鐘走,
很顯然的狀況, 我必需要請假, 請半天的假, 我要被扣掉快1仟元的錢,
或者, 讓女兒等我30分鐘.

有點不太能理解這樣子的狀況...
我為公司多留下來30分鐘似忽是合情合理的範圍
但員工的狀況呢, 嗯就是給你7天的特休假來面對吧.
感覺好合理, 又有點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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