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讓您體驗!保證恐怖!最激靈異地點實地探訪,絕對不像友台那些靈異節目的噱頭,絕對不是臨時演員假扮的喔!」 「快…電視機前面對靈界充滿好奇,自認為大膽,想跟本台一探究竟的觀眾朋友,不要猶豫,拿起電話撥打畫面左下角的電話。」
「只要1999元,包含『驅魔寶典』全套組合一套、暢銷書『如何具備靈異體質』一冊、靈異地點一夜遊套票、宵夜、遊覽車,絕對物超所值!」
「當日會有知名通靈大師福山老師隨同前往,沿路為參加的團員解釋靈異現象,絕對是獨家,在友台節目上聽不到的喔!錯過這次機會,就太可惜了…」
「只有20個名額,20個!如果我膽子大一點的話,連我都想報名了…」
「我也是啊!這麼好的機會就是要留給有緣的觀眾朋友的。這麼充實的套裝內容,既刺激,又能達到教育的目的,真的是千載難逢啊!」
「現場電話滿線中…導播給我們看一下報名人數…8位,才經過幾分鐘而已,就已經有8位朋友報名了,所以還剩下12位…」
「只剩下最後12張體驗毛骨悚然快感的門票囉!快拿起電話撥打進來…不要再猶豫了!」



佐佐木把電視的音量調小,從矮桌上的雜誌、廣告紙、幾天沒洗的馬克杯、餅乾包裝袋、吃剩的便當盒堆裡,找出他的手機。他的姆指熟練的找到阪本的名字,按下沾上褐色汙漬的通話鍵。
「嘟…嘟…嘟…喂!喂!」話筒那頭傳來阪本總是亢奮的嗓音。「看了嗎?看了嗎?要不要一起去?我找了明美、優子,四個人,怎麼樣?」
「…你啊!真是擅自決定ㄟ!真拿你沒辦法。那就打電話報名吧!」
「OK啦!掛電話囉!東西收到後拿給你。」
「嗯…Bye!」
佐佐木關掉手機,隨手放在座墊旁邊的榻榻米上,背靠著堆滿衣服的床,雙腿在暖爐桌裡伸直,深深呵了個懶腰。他拿來搖控器將電視的音量調大,購物台的男女主持人正滿臉虛偽的感謝報名觀眾,相互調侃對方是膽小鬼。畫面左下角的數字已經達到20,被誇張的閃光特效包圍著。



到了『靈異體驗一夜遊』當晚9點,穿著羽絨外套的佐佐木,斜揹一個髒兮兮的NIKE運動袋,正和不斷用手把頭髮揉尖的阪本,頂著刺骨寒風站在巴士站牌前。他們兩個在秋葉原搭訕認識的女伴還沒到。
同樣在巴士站牌前等候的,還有三三兩兩幾群人,看他們手上拿的票,就知道也是同樣參加一夜遊的。算算已經來了十多個人。
「我以為購物台的人數統計是騙人的…」佐佐木說。
「那種一次跳很快的就有可能是灌水的,這種來看鬼的不會啦!」阪本邊說邊攏攏脖子上的圍巾,打了個冷顫。
「來的都是年輕人…」佐佐木說。
阪本左右轉頭看了看周圍的人,「老頭子來的話會被嚇死吧!到時那個叫福山還福田的,說不定要我們一起頌經咧!哈哈!」
阪本的大嗓門惹來周圍幾個人的注視,他不好意思的吐吐舌頭。

「對不起…對不起…我們來晚了…」佐佐木循聲看去,畫著109辣妹妝的明美和優子,正小跑步到他們旁邊。
明明是氣溫不到十度的晚上,她們兩個還是穿著迷你裙、厚底長靴出現,手上、脖子上都是五顏六色的裝飾品,臉上的妝恐怕比鬼還嚇人。可是阪本就是愛勾搭這種調調的女生,愛玩、很容易被搭訕、也很快就上床、被甩掉後更是乾乾脆脆的。阪本前幾天已經上過優子了,等他玩過明美後,就快見不到這兩個人了。
「想不到人還挺多的…」明美說,昏暗的夜色只看到兩隻畫著白色眼彩的眼眶眨個不停,佐佐木覺得很滑稽。
「怎麼不帶我們去正一點的地方?人家怕鬼ㄟ…到時候鬼出來,阪本你可要保護人家唷!」正在照鏡子的優子,以嗲死人的嗓音說著。
「好好好…我兩個一起保護好不好?」阪本邊說,邊一手摟著優子,一手摟著明美,臉上表情好不快活。
「討厭!大色鬼!」優子作勢搥著阪本的胸膛,又是惹來周圍的人的注目。
「佐佐木膽子很大嗎?」明美對佐佐木說。
「嗯…沒遇過,不知道…」
「告訴妳們,這傢伙膽子才大咧!他住在垃圾屋裡,蟑螂、螞蟻亂跑都不怕的。哈哈哈~」阪本說完大笑。優子摀住嘴巴跟著竊笑著。
「是醬嗎?看不出來耶!呵呵呵…」明美反問佐佐木,她的天真態度,讓佐佐木覺得有點火大。
佐佐木沒有回答。其他三個人對看一眼,就很有默契的轉移話題閒聊了。

出發時間9點半剛過,一輛黑色休旅車停在『靈異體驗一夜遊』的巴士後面,休旅車門打開,走出穿著一身黑色僧服,胸前掛了一串垂至肚皮的大唸珠,留著大把鬍子的胖男子,跟在他後面下車的,是兩個同樣穿著黑色僧服的年輕男性。胖男子想必就是通靈大師福山。他向每個參加者點頭微笑致意,在導遊先生的帶領下,與兩名隨從先行步上遊覽車。
幾分鐘後,穿著購物台紫色背心的導遊先生,煞有其事的揮舞手上的小三角旗吆喝:「各位『靈異體驗一夜遊』的旅客,請到這邊排隊上車!」
佐佐木一行人聞聲,魚貫走向遊覽車前門,向滿臉笑容的導遊先生出示車票後,便上車找了兩排座位坐下。因為優子纏住了阪本,佐佐木只好與明美坐在一起。
遊覽車廂裡很溫暖,每個人都脫去身上厚重的外套、圍巾或毛帽。等車上的人都坐定,遊覽車就出發了。佐佐木透過窗外商店招牌的燈光看了一眼手錶,9點50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eeres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